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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时间:2011-05-11 12:1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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