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时间:2011-05-11 12:0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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