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法规 > 刑事法律 >

刑法第57条

时间:2011-05-11 12:0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刑法第57条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