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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招聘兼职"刷客" 4人网络诈骗被判刑

时间:2014-12-10 10:48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动动您的手指,坐在家里挣大钱、网上兼职,月收入过万,这些广告语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而在这些看似利益颇丰的广告背后,却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招聘兼职网络刷客诈骗案,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至四年不
  

 “动动您的手指,坐在家里挣大钱”、“网上兼职,月收入过万”,这些广告语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而在这些看似利益颇丰的广告背后,却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招聘兼职网络刷客”诈骗案,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2月,陈甲伙同陈乙、张丙、苏丁3人在福建漳平市通过腾讯QQ发布了为网络商城刷信誉度、刷销量、刷好评的网络兼职广告,在被害人与其联系并达成兼职协议后,遂给对方分配去商城购买点卡或充值卡的任务,并承诺在交易成功后按照5%的比例支付佣金并返还本金,之后再以系统故障为由诱导对方重复操作,骗取对方的银行卡号及密码,在获得卡号和密码后陈甲将卡内的现金充值到自己所在的“名臣福利”网站的账户上,再通过农行网银卡套取现金。以此方式陈甲4人共骗取34名受害人共计17.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甲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陈甲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罚金五万元;陈乙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五千元;张丙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苏丁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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