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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校车撂荒”事件涉案校长伪造文件公章

时间:2015-01-14 13:1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1月13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校车撂荒事件中涉案校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汤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4年8月,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件经报道后,受到社会持续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
  

 1月13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校车撂荒”事件中涉案校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汤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4年8月,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件经报道后,受到社会持续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的一天,身为一家农民工子弟学校校长的汤某联系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份温岭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盖了伪造的温岭市教育局公章,并将伪造的文件提供给他人,便于采购校车及办理工商登记。

  去年1月,汤某为了方便在温岭市松门镇筹办学校,就在一份《办学申请报告》上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然后联系了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的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报告》上,并以该报告作为租用办学用房的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与他人合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鉴于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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