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刑法理论
法治焦点
罪名详解
刑事诉讼
法律法规
案例精选
疑难刑事案件
辩护指南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诉讼
>
立案
>
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时间:
2011-05-11 17:20
来源:
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次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 你处二月六日《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立案标准中经济损失数额的掌握问题,应按照我院(89)高检发(法)字第41号
------分隔线----------------------------
上一篇:
立案监督能采取哪些调查手段
下一篇:
不服人民检察院刑事不立案决定应如何处理
收藏
推荐
打印
推荐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立案监督申请
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探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司法操作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
热点内容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
刑事案件的立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海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不立案监督机制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应如何
内蒙74人伪造矿难骗赔调查:受害
三妇女印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
关于本市认定诈骗犯罪案件具体数
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