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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阴一家四口灭门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4-09-01 10:29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8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渭南的华阴特大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项宗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元。 2012年9月,被告人项宗银通过上网QQ聊天认识了杨珍珍,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杨
  

  8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渭南的华阴特大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项宗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元。

  2012年9月,被告人项宗银通过上网QQ聊天认识了杨珍珍,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杨家人得知此事后,极力反对二人往来。此后,二人断断续续仍有往来,得知杨珍珍明确告知他要断绝来往后,2013年3月10日,项宗银从西安来到华阴找杨珍珍。3月11日上午,项宗银来到杨珍珍家,杨珍珍拒绝其入内,项宗银返回华阴县城后,购买斧子一把,于当晚8时许携带作案工具斧子又来到杨家,12日凌晨,项宗银翻墙进入杨家院内,见室内人已熄灯入睡,便趴在窗台上,当听到杨珍珍与他人亲密通话后,顿生愤怒,持斧将门撬开进入室内,杨珍珍之母赵升侠上前阻止,项宗银持斧子砍向赵升侠头部,随后对被害人杨美莉、杨珍珍进行砍杀,项宗银听到杨美莉的儿子杨恒瑞在屋内哭喊,又持斧对杨恒瑞进行砍杀,致四人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宗银趁夜深人静之际,翻墙进入被害人家中,得知被害人杨珍珍与他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听到与他人亲密通话后,顿生愤怒,持斧对四被害人实施砍杀,致四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项宗银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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