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罪名详解 > 毒品犯罪 >

刑事案件中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

时间:2011-05-12 12:4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刑事案件中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 一、1克可卡因=0.2海洛因; 二、毒品海洛因纯度不足25%时的折算公式 被缴获毒品数量×被缴获毒品数量的纯度(X %)25 %. 提示:关于毒品含量鉴定问题争论由来已久。1994年,最高人民法
  

刑事案件中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

 

  一、1克可卡因=0.2海洛因;

  二、毒品海洛因纯度不足25%时的折算公式

  被缴获毒品数量×被缴获毒品数量的纯度(X %)÷25 %.

 

  提示:关于毒品含量鉴定问题争论由来已久。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禁毒的决定出台了一个,对含量鉴定提出要求,以含量为25%的海洛因视为中规定的海洛因。此后,也一直要求对毒品案件不仅要做定性分析,而且要做定量分析,即含量鉴定。因为发现有些涉案毒品大量掺假,含量很低。比如1000克海洛因,含量是1%,仅相当于含量为25%的海洛因40克。而国际上通行标准是含量达到25%的海洛因才视为纯品,所以最高法院当时规定按25%折算。

  1997年制定新刑法时,有的部门提出,搞毒品含量鉴定要求比较高,基层公安机关无论是财力物力人力都达不到。所以1997年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从那之后,公安机关不再做纯度鉴定,到法院的案件也只鉴定定性。不做含量鉴定的话,法院只能按照数量量刑,不很科学。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