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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与处罚

时间:2011-05-12 12:40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如何区分和处罚主从犯,是毒品共同犯罪中一个重点、难点问题。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毒品共同犯罪,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此予以分析探讨。 一、毒品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印发
  
    其次,对从犯要从宽处罚。“纪要”规定,对毒品犯罪的从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的数量和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强调不同案件不能简单地类比,一个案件的从犯参与犯罪的毒品数量可能比另一案件的主犯参与犯罪的毒品数量大,但对这一案件从犯的处罚不是必然重于另一案件的主犯。共同犯罪中能分清主从犯的,不能因为涉案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就不分主从犯而一律将被告人认定为主犯或实际上都按主犯处罚,一律判处重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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