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认真调研,加强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针对毒品犯罪的上述形势和特点,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毒品犯罪案件多发地区的法院,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在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指导等方式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继2007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深入总结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经验,就部分突出法律适用问题的处理达成了共识,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供在审判工作中参考。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近期出台,将促进此类案件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紧密结合审判活动,做好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利用去年6月禁毒法施行的契机,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主题,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三个“关键点”,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教活动。有的法院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公开宣判、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弘扬法治,震慑犯罪;有的法院深入基层,发放禁毒资料,举办禁毒法制讲座,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有的法院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工作协作关系,有组织、有系统、有目的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这些工作增强了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