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分行原行长储桂生,因数十次收受贿赂合计49万余元,并挪用公款10万元,日前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储桂生原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分行行长,之前曾任农发行岳西县支行行长、望江县支行行长、马鞍山市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3年12月,储桂生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由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在担任农发行岳西县支行行长期间,储桂生帮助开发商徐某以成本价获得本单位一块沿街土地的使用权,收受徐某赠送的门面房1间。
从2010年至2013年案发,储桂生每逢春节、中秋节,大量收受客户、下属单位等所送的购物卡、现金等财物,数量达几十次,合计价值49万余元。
办案机关另查明,2012年底,储桂生因购买住房需支付首付款,指使单位办公室主任王琦从单位小金库中借钱使用。王琦私自从小金库中拿出10万元现金借给储桂生。储桂生出具了借条,但至案发时未归还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储桂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又构成挪用公款罪,合并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将其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其挪用的10万元款项退赔发还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