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立法前沿 >

供货不能骗货款 “请”了金佛也不灵

时间:2014-10-29 10:3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10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陶凯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10日中午,被告人陶凯在芳草湖垦区总场得知从河南来疆的王某急需购买棉粕,便与不知行情的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陶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给王某
  

 10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陶凯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10日中午,被告人陶凯在芳草湖垦区总场得知从河南来疆的王某急需购买棉粕,便与不知行情的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陶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给王某提供棉粕。双方约定后,当晚21时许,陶凯与王某来到芳草湖总场某手机专卖店内,购买了一部手机,让王某为其垫付手机款1000元。二人在手机专卖店内又对发货地点、时间、付款事宜商量时,陶提出借用手机专卖店业主李某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使用,李某表示同意。当晚,陶凯要求王某先打预付款,再进行发货。王某就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向陶凯借用李某的银行卡中汇入现金15.9万元,陶给王某出具收条一张。12日,陶凯从芳草湖某分场给王某发送棉粕45.62吨,价值77554元。13日,陶以继续给王某供货为由,要求王某再预支付货款,王某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陶凯所持有李某的农行卡中汇入16万元现金。之后,王某催促陶发货,但陶以办理其他事为借口迟迟不予发货。14日中午,陶凯到昌吉某农行柜台取现金及ATM机转账的方式,将李某农行卡中现金取走26.99万元。

  此后,陶用此款在商场购买了15克金佛挂件一尊及瑞士美度名表一块。陶某没有想到,金佛只保佑了他15天,之后,陶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芳草湖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凯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