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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检法联手打黑除恶重点打击8类涉黑犯罪

时间:2011-05-11 14:48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中国经济网深圳3月31日讯(记者杨阳腾 李小芳) 3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公检法各部门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迅速掀起一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中国经济网深圳3月31日讯(记者杨阳腾 李小芳) 3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公检法各部门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迅速掀起一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高潮。记者30日从深圳市委政法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接下来深圳市将重点打击8类涉黑犯罪,并警告有相关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在30日内主动投案自首。

  据深圳市公安局刑侦局副局长邓广生介绍,今年1月至3月29日,深圳市共出动刑警、特警、武警等警种警力1132人次,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7个,共刑事104人,带破各类刑事案件115宗,缴获****、管制刀具、铁棍等作案工具一批,扣押、冻结现金及存款将近700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深圳市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4件6人,提起公诉5件23人。此外,还有两件正在审查起诉中。深圳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邱伯友表示,深圳市检察院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继续“从重从快”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确凿,就要依法快捕、快诉。对于数个犯罪行为中,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符合逮捕条件的,就应依法批捕;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主犯在逃不能到案,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从犯,也要依法批捕;对于流窜作案、异地作案、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批捕、起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白全安表示,今年起截至3月30日,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件,已审结6件,判决被告人8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的被告人16人。接下来,深圳市法院将继续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积极实施者以及其中的骨干分子,充分运用刑罚武器,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姑息,并充分运用财产刑,没收犯罪分子非法聚敛的财产,彻底摧毁犯罪分子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委政法委代表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此次严打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8类涉黑犯罪组织。一是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进行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二是以经济实体为掩护,长期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职业犯罪组织;三是专门受人雇佣,充当打手、杀手,插手经济纠纷和民间纠纷,为人催款讨债,替人摆平事端,实施绑架人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犯罪组织;四是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的行霸、市霸,以及依托宗族势力,操纵选举、篡夺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村霸、“土围子”;五是经营地下赌场、色情场所等非法行当,组织赌博、放贷、卖淫、偷私渡等职业犯罪组织;六是拉帮结伙替人“看场”、收取“保护费”,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团伙;七是私藏********、管制刀具,采取暴力、恐怖手段,多次持枪持刀实施杀人、绑架、****、抢劫、爆炸、放火、投毒、贩毒等严重的组织;八是港、澳、台等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入境发展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公检法机关联合通告,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通告发布起30日内主动到当地公、检、法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或者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行为的黑恶势力人员,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予以从严处理。通告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公、检、法机关将予以奖励,并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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