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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司法厅原副厅长被诉 其政商关系不“清

时间:2016-06-20 12:35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振林在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政委,广西华盛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6月17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梁振林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月9日消息称,梁振林被决定逮捕。

同时期广西监狱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记者从2015年4月15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梳理发现,当天通报的5名厅官中,广西司法厅原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梁振林,广西监狱管理局原政委钟世范,广西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组组长曾爱东,都曾在广西监狱管理局工作。

之后,纪委通报称,梁振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非法持有弹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钟世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曾爱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担任局长期间还兼任国企董事长

2008年,梁振林升任广西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同时兼任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而据公开资料显示,华盛集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下设18个子公司,现有土地面积37万亩,拥有固定资产总额超15亿元,广西监狱管理局拥有委派到该公司的政法专项编制22名。

梁振林简历:

1956年6月生。广西桂平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广西新洲锡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四大队大队长、生产科科长,广西东平锰矿副矿长,广西新洲锡矿代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2年6月任自治区劳改局副局长。1995年3月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2000年7月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12月兼任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5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兼任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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