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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请求抗诉(刑事)
时间:
2011-05-12 10:41
来源:
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次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责任编辑: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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