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刑法理论
法治焦点
罪名详解
刑事诉讼
法律法规
案例精选
疑难刑事案件
辩护指南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诉讼
>
审判
>
刑事重新审判后的裁判
时间:
2011-05-12 10:41
来源:
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次
找法网刑事辩护专题网,依审判监督程序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新审判后,应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做到全错全改,部分错部分改,不错不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分别情况作如下
------分隔线----------------------------
上一篇: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下一篇: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
收藏
推荐
打印
推荐内容
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基础
受理与审查应归上一级审判机关管辖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法院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之研讨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再审申请
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
二审全面审理原则(刑事)
陕西死刑二审案首次公开庭审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案件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热点内容
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次数限制
什么是两审终审制?它有哪些特殊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
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
低取保候审率暴露制度缺陷
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
审判监督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法院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之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