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侵犯的客体同样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毒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毒品数量是否较大。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不大的,不构成犯罪。这与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明显区别,虽同为非法持有,但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要求数量较大,只要明知是枪支而非法持有即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帮助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销毁证据,目的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的区别就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就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反之就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的界限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的是特殊对象,即毒品犯罪分子。而包庇罪是普通对象,是犯罪分子即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的区别就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就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反之就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窝藏罪的区别在于窝藏的对象不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对象特指毒品或毒品所得。而窝藏罪的对象是犯罪所得。这里的犯罪所得比较广泛。《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走私制毒物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区别在于走私的对象不同,走私制毒物品罪中走私的是制毒的物品。用这些物品可以配制成毒品。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而走私毒品罪走私的是一切毒品。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的区别在于事前有无通谋,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反之则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6、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1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三种行为方式分别是(1)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3)抗拒铲除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7、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原植物种子或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必须符合数量较大这一条件,否则就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