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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开通了公交车但尚未纳入交警管理范围的新建街道上肇事,
时间:
2011-05-12 11:57
来源:
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次
某市新修一条城市道路,开通了四路公交车,但尚未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2005年5月10日晚10时,被告人田某驾驶桑塔纳轿车行至该新修道路因避让一横穿马路的行人而发生车祸,致一人死亡。对此案的定性,存有两种观点
作者单位: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yuji31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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