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刑

时间:2011-05-12 11:57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顺畅网讯 在不具备气焊作业资格的情况下,来自广西的一名打工者在顺德违章上岗,而引发严重事故并造成一名工友死亡。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涉案人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去年11月20
         顺畅网讯  在不具备气焊作业资格的情况下,来自广西的一名打工者在顺德违章上岗,而引发严重事故并造成一名工友死亡。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以涉案人犯,判处其1年。
    去年11月20日,广西人蒋某与顺德一间公司签订拆装窑炉工组的加工合同,随即安排自己的老乡黄某等9人一起做该工程。第二天上午,蒋某和黄某等9人来到公司烧成车间,蒋简单介绍了工程并具体分工。黄某明知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资格和本事,但仍根据蒋某的安排,带着乙炔气割枪爬上窑炉,使用易燃易爆的乙炔对烧成窑炉前端油管进行气割,而该油管通往原来装有工业柴油的油罐。作业几分钟后,黄某发现气割枪与乙炔胶管的接口处爆裂,遂将乙炔瓶关闭,剪掉胶管爆裂部分并重新接上。
    此时,蒋某经过,督促黄某赶快割,并指示黄某按原来割开的痕道一直割过去。黄某拿出打火机重新点燃割枪,刚点着火,油灌随即发生爆炸,并迅速着火,站在油灌边来不及走开的蒋某被当场烧死,黄某自己也被烧伤。
    顺德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事故起于黄某对工头即被害人蒋某瞎指挥的盲目服从,可以酌情。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