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2日18时许,嫌疑人林金友在自家厨房里用火柴点燃竹片煮饭,然后离开烧饭的地方去水井打水。燃着的竹片因无人照看掉在地上,引燃了厨房里的柴草,林金友见状从灶边拿来了一支细木柴扑打火苗,不料火越来越大。林金友害怕被烧,便从厨房跑到外面观看,这时他不采取任何灭火措施也不喊人救火,过了一会儿反而溜之大吉,跑到半山腰上躲藏起来。最后火势越烧越大,并迅速蔓延到邻居陈文艺等三户人家,致使这三家的旧房子全部被烧毁。
公安法制部门认为:林金友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但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间接。涵江公安分局以间接故意构成放火罪对林金友追究法律责任。警方提醒市民,冬天气候干燥,用火一定要注意安全,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及时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