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

时间:2011-05-12 11:58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不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交通工具的损坏,并足以致交通工具倾覆、毁坏或者已经造成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汽车
  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不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交通工具的损坏,并足以致交通工具倾覆、毁坏或者已经造成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汽车、火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人和货物的载体,过失破坏交通运输工具,足以使不特定人和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害,侵害的是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客观上有两个表现内容:其一是行为人破坏交通工具不是有意的,而是过失造成,这是区分破坏交通工具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关键;其二是这种因过失造成的破坏交通工具,客观上足以造成使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或者已经造成了危险结果的发生,只有符合这两个表现内容,才能构成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即可以是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造成的结果,也可以是行为人过于自信造成的人和物的严重损害,一般地说,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有能力的自然人,专业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也会构成本罪。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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