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案例精选 > 大案要案 >

发出1500张洗车券收回3000张 原是“内鬼”作怪

时间:2011-06-15 09:4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伪造自己公司的活动券,假报销套现,后又耽于压力主动承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这名内鬼自食其果,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1年1月,某汽博城财务开始核算去年发放的免费洗车券使用情况,却
  

      伪造自己公司的活动券,假报销套现,后又耽于压力主动承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这名“内鬼”自食其果,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1年1月,某汽博城财务开始核算去年发放的免费洗车券使用情况,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明明只发放了1500张洗车券,却收回来3000张,多出的这么多券是哪儿来的呢?

  2010年4月,该汽博城开展了免费发放洗车券的活动,总共印制了1500张洗车券,免费发放给客户,客户可以拿着洗车券到汽博城指定的几家洗车店免费洗车,然后洗车店收了券之后再到汽博城报销洗车费每张5块钱。但到了1011年1月的时候,就发现已经收回来3000张券,也看不出券有任何问题,令公司工作人员不解。

  出事不久,吴某找到公司经理李某,表示愿意承担超出部分的券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并交给李某10000元钱,希望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不要再追究,给他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

  吴某正是该汽博城的工作人员,2010年4月,看到公司举办的活动后,觉得洗车券的报销流程有空子可钻,便想利用内部渠道捞一些券去骗公司的钱,但是没想到活动后公司并没有剩余多少洗车券可捞,只拿到了3、4张券。

  2010年9月,吴某回盐城老家,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看到有很多伪造证件的小广告,想到身上刚好带着洗车券,就拨通了其中的一个号码,约出来见面,一看是个抱小孩的中年妇女。

  “这种券能做吗?”吴某拿出随身带的券。

  “可以,你这真的券也就普通的做法,我做的比他真的还好,保证一点看不出来。你要印几张?”

  “3000多张吧。多少钱?”

  “这得1000多,你看这上面有公司的印章,得专门做,成本挺高的”。

  “你看我出门在外也没带这么多钱,就给便宜点吧,700。”

  “得,你也别跟我还价了,多算你500张,给750块印3500张。”

  “成交”。

  “三天后来这儿拿货,先交500定金”。

  吴某在盐城办定了假券以后,就立刻带回了无锡。2010年10月,吴某回到无锡后,找到一家公司指定的洗车点推销,因为常去洗车,和老板娘颇为熟悉,谈起来也比较容易。

  “我内部搞到了一笔洗车券,你帮我去报销,我们分成,怎么样?”

  “有多少?”

  “3000张。可以报15000块,我们二一分。”

  “那好啊,没问题”。

  出于谨慎,吴某并没有把券是伪造的事情告诉洗车店,洗车店老板娘拿着假券到公司结账,并没有引起怀疑,顺利地结算到15000元,两人坐地分成,吴某拿10000,洗车店得5000。

  直到公司核对的时候,才发现数目不对,听到风声的吴某怕事情闹大,赶到洗车店要老板退还钱,但老板此时不乐意了,只肯退1500元,吴某自己又退出了7500元,交给公司经理,希望平息事情,但最终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能自愿认罪,且已退赔被害单位全部损失,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