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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四)

时间:2011-05-12 10:1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 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 份; 三、其他材料 份。

  注:

  (1)、诉状用钢笔或毛笔写。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 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

  (3)、“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要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5)、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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