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法规 > 刑事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可否缩短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问题的函

时间:2011-05-11 12:3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研字第11772号 发布日期:1956-11-16 执行日期:1956-11-16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6月6日法办行字第77号函悉。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其剥夺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6月6日法办行字第77号函悉。关于被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本院同意你院可以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意见;在目前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酌情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