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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 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

时间:2011-05-11 12:3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为依法惩处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活动,现就办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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