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行为人在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中实施销售假冒、诈骗、非法集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等行为,构成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