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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制期间可否折抵徒刑刑期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1-05-11 12:3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安徽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7年12月24日普刑上字第70号、1958年2月9日法研字第8号函悉。关于的刑期可否折抵徒刑刑期的问题。我们的意见,徒刑的较管制的刑罚为重,徒刑和管制的方法也不同,徒刑是在劳动改造机关监管执行,而管制并不这样执行。因此,管制的刑期不宜折抵徒刑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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