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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
时间:
2011-05-11 12:34
来源:
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次
甘肃、黑龙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来文请示的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仍可按我院1956年6月2日法研字第5674号《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复函》所提意见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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