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法规 > 刑事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时间:2011-05-11 12: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 高检发释字[2002]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02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