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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触电身亡遭拒赔 家属起诉获10万保险金

时间:2015-01-22 09:5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购买意外保险本欲转移生活中很难避免的风险,但意外发生后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家属无奈诉至法院索赔终得支持。1月19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意外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判处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的亲属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 陈某于2013
  

 购买意外保险本欲转移生活中很难避免的风险,但意外发生后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家属无奈诉至法院索赔终得支持。1月19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意外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判处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的亲属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

  陈某于2013年9月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添安无忧”驾驶员意外身故保险,保险期间为2013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18日。2014年7月18日上午8点半左右,陈某将停放在沙石场的货车车斗翻起来维修,期间下车叫案外人曾某把水管的插座插上去抽水。后曾某看见陈某扶着车门触电,于是大声呼救,案外人钟某发现车斗上方与上面的电线接触点冒出火花,立即关掉电闸对陈某实施抢救,但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陈某亲属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遭拒,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添安无忧”驾车意外身故保险合同系双方为建立保险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陈某发动车辆将车斗翻起来维修时意外触电身故符合投保保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当依保险合同如数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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