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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没收被告人死亡违法所得案

时间:2015-03-31 15:02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云南玉溪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中心站原站长董家和因受贿、贪污被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董家和死亡。随后,检方申请没收其违法所得100万元,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董家和受贿、贪污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董家和死亡,案件
  

 云南玉溪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中心站原站长董家和因受贿、贪污被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董家和死亡。随后,检方申请没收其违法所得100万元,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董家和受贿、贪污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董家和死亡,案件裁定终止审理。2014年6月18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法院受理后,在2014年8月22日《人民法院报》上发出公告,2015年2月22日公告期满。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申请参加诉讼,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当日庭审上,法庭审理围绕被告人董家和是否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是否已经死亡及申请没收的涉案款100万元是否依法应当追缴进行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针对现扣押的100万元人民币是否属被告人董家和贪污受贿所得发表意见。

  庭审后,法庭选择择日宣判。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确立了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到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判令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刑事法律制度。该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设立后,玉溪中院首次适用该程序审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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