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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友诈骗54万余元 女子获刑10年罚金5万

时间:2016-06-20 13:0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已婚女子周媚以征婚交友为名骗得邓杰在内的多名男子上当,在交往期间,周媚多次以母亲生日、开茶楼等理由找男方借钱,共计骗得54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媚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9年
  

 已婚女子周媚以征婚交友为名骗得邓杰在内的多名男子上当,在交往期间,周媚多次以母亲生日、开茶楼等理由找男方借钱,共计骗得54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媚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9年6月,周媚在“世纪佳缘”婚恋网站上结识了被害人邓杰,周媚自称其叫“林雪”,硕士文化,未婚,是湘潭市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之后两人开始谈恋爱,周媚利用邓杰想跟自己结婚的心理,以自己得癌症需要手术费,并编造卖房要房产过户费、找工作必须打通关系、父亲得癌症急需大笔医药费等理由,先后骗得邓杰共计490790元。案发后,周媚退还了邓杰6500元。周媚的家属与邓杰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谅解。

据悉,2009年至2015年期间,周媚采取上述方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虚构身份信息结识他人,通过婚恋网站、微信、朋友介绍等方式与多名男子进行过交往,利用他人想和自己结婚或者想和自己谈恋爱的心理,捏造各种事由,骗取他人财物金额共计54529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信息及婚姻状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到案后,周媚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已退赔部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其决定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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