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至4月间,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刘宝春将有关信息告知妻子陈某。后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先后分6次买入高淳陶瓷60.39万股,并于2009年5月22日至6月24日,将高淳陶瓷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人民币700余万元。 (记者徐德高)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至4月间,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刘宝春将有关信息告知妻子陈某。后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先后分6次买入高淳陶瓷60.39万股,并于2009年5月22日至6月24日,将高淳陶瓷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人民币700余万元。 (记者徐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