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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教育部来沪调研校园安全建设

时间:2019-04-18 09:44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上月下旬 ,高检院第九检察厅第四办案组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宏观政策处副处长邝璐一行来沪督导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就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及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市院副巡视员陈明、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市
  

 

上月下旬,高检院第九检察厅第四办案组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宏观政策处副处长邝璐一行来沪督导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就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及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市院副巡视员陈明、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副处长焦小峰陪同调研,市公安局法制总队、闵行区检察院、长宁区检察院、闵行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检察院、市教委、市公安局及闵行、长宁等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了闵行区检察院和闵行区北桥中学,参观了闵行区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陈明副巡视员指出:一是“1号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结合上海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推进方案,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三是要把“1号检察建议”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法治教育的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完善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

王海二级高级检察官对上海贯彻落实“1号检察建议”,创建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一是“1号检察建议” 对于强化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典范,必须将“1号检察建议”作为在现阶段和今后几年的经常性工作狠抓落实。二是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将“1号检察建议”转化为上海本地制度层层传达、深化落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要对照“1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学校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从业限制、校园安全管理等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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