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新成效。青岛市在全国政法系统率先提出并大力推行“源头治理”工程,特别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使风险评估成为重大决策和执行的“刚性门槛”,从源头上防止了因政策性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调解相衔接的 “大调解”体系得到巩固和完善,涌现了一大批专兼职调解员、品牌化调解室和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案件评查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80%以上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有效清理。
社会治安局势控制力实现新提高。青岛市下大气力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构建了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治安防控模式,组建1500人的治安特勤和2300人的专职校园安保队伍,大力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健全完善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青岛市还组织开展了贯穿全年的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据统计,去年一年刑事案件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9.9%和23.5%;全市公众安全感连续四年保持了96%以上的历史最好水平。
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了新提升。青岛市大力推行“阳光政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人员、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的全方位监督,实现了执法全过程公开,有力推动了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作风的全面进步。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创造性地引入稳定风险评估和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机制,使预防化解稳定风险成为执法办案的常态和共识,广大群众对政法工作的信任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进步。青岛市政法系统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做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特别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超前部署、超前介入,依法协调处结了关系企业发展、关系公众权益、关系社会稳定的民商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7.8万起,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5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得到全面优化,为全社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余万次,实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4000余人。 (戴 谦 王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