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黄克勤与被告人陈某发生争执,被陈某持酒瓶击打头部,致其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法医鉴定伤情程度为重伤。当年11月,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被害人黄克勤各项经济损失17万多元。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陈某因病死亡,黄克勤未能得到赔偿,且视力、智力为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其妻打零工供女儿上大学,家庭生活极其困难。
患有肾病的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判员齐中苏,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现因病离岗做透析治疗,每月治疗费用在万元以上,家庭经济拮据。
苏德良说,不管是政法干警还是刑事案件受害人,只要有困难,党和政府就要管。目前,宁夏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法干警“大病救助”和刑事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制度,要进一步发挥这些救助制度的作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树立信心,坚强面对生活。(记者 李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