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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莞政协委员“诈骗案”尘埃落定 终审获判无罪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7年前被抓,其后被诉,原东莞政协委员、东莞市商会会长诈骗案尘埃落定 巨骗罗建新终审获判无罪 港商、原东莞政协委员罗建新被控合同诈骗,亲属缴纳2120万元退赃款后,他被取保候审,但诈骗的帽子戴了7年多。26日记
    最后,广东高院认定罗建新犯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

  2120万元“退赃款”

  罗建新被抓50多天后,2003年6月2日,被取保候审。罗建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我女儿一共缴了2120万元,其中,看守所对2000万元的存根上写了‘以上为罗建新退赃款’。”

  这笔2120万元如何认定?

  广东高院认为,罗建新亲属向公安机关缴纳的人民币2120万元,是罗建新亲属筹措的款项,没有证据证实该款是中昌公司、田健公司的款项或该款与中昌公司、田健公司有关。“虽然罗建新曾承诺该款可以抵偿中昌公司所欠华南公司、机械公司的货款,但之后又明确表示不同意抵偿。原判根据该款的来源和性质,不判决没收该款或将该款退还华南公司、机械公司的理据充分。”

  罗建新将怎样去讨回这2120万元的“退赃款”?他是否会提起国家赔偿?他告诉记者,还在考虑中,受冤7年多先好好过个年。(王晓云 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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