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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通过 首次削减13项死刑罪名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这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这意味着历时两年左右的刑法第八次大修,最终尘
    焦点一:首次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

  近年来,飙车、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醉酒驾车已经成为一种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的新形式。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则增加了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定,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家指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这是立法保护民生的体现。

  焦点二: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现行的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从几年前的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到最近发生的皮革奶事件,食品安全始终触动着老百姓的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已刻不容缓。

  【最低刑提高,罚金无上限】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

  【最高可判死刑】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产销假药无后果也判刑】现行的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被处以刑罚。刑法修正案(八)则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焦点三:“欠薪”入罪 强迫劳动罪加刑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正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10年。修正案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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