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出生的李明,身高1.7米左右,虽然个头不高但略显健壮。高中毕业后,李明在河北老家务农,后于2010年4月来京打工。8月中旬,李明应聘到北京一家保安公司,被分配到海淀区一家小学当保安。
去年10月6日,正值国庆假期,李明下午来到学校接班。因为之前玩牌输了钱,他就想找学校老师弄点钱还账。案发当日,由于学校正值放假,校内只有一个姓刘的女老师带着9岁的女儿值班,李明趁机持剪刀威胁对方索要3000元。此外,李明还将刘老师的女儿扣为人质,同时称不给钱就与人质同归于尽。刘老师返回家中,取了3000元交给李明。李明拿到钱后释放了刘老师的女儿。同一天,正在网吧上网的李明,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明已构成绑架罪,并给年纪尚幼的人质在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依法应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量刑。同时法院考虑到李明的认罪态度较好,同时又是初犯,因而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之后,李明表示不上诉。(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