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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为偿还赌债绑架老师女儿索财 被判刑10年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21岁的保安员为偿还赌债,持剪刀威胁学校老师并绑架其9岁女儿,以此索得赎金3000元。日前,保安员李明因犯绑架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0年8月,李明应聘到北京某
    21岁的保安员为偿还赌债,持剪刀威胁学校老师并绑架其9岁女儿,以此索得赎金3000元。日前,保安员李明因犯绑架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0年8月,李明应聘到北京某保安公司,被分配到海淀区一家小学当保安。10月6日正是国庆假期,李明下午来到学校接班。因为之前玩牌输了钱,就想找学校老师弄点钱还账。案发当日,校内只有女老师刘某带着5岁的女儿值班,李明持剪刀威胁向刘某索要3000元,并将其女儿扣为人质。刘某被逼无奈便返回家中取了3000元,李明拿到钱后释放了孩子。其于同日在网吧内被抓获。 (记者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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