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1月5日,被告人赵向向、马国成、赵万中先后窜至西京医院和交大一附院,以捡到钱包分钱为由,采取用丝袜包冥币调包的方法,趁机盗走受害人康有海人民币5000元,康凯人民币10000元,赃款伙分挥霍。
经公安机关调查,三人均多次结伙盗窃,且盗窃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对三人处以八年、五年、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公安机关还侦破马成海、谢卫东、李香德团伙盗窃案,马随善、马锁代团伙盗窃案,新城法院依据犯罪事实对个被告人予以公开宣判。
近期以来,部分盗窃、抢夺团伙频繁作案,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针对这种情况,新城区公安机关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查抓力度,抓获多名长期从事盗窃等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此基础上,新城法院迅速对各类案件进行审理,及时惩罚犯罪。而本次在公开场合对犯罪分子进行宣判,震慑犯罪,也向市民表明政府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的坚决立场。
在西安市整治“双十乱”的大背景下,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开展“打黑除恶治霸”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特别是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有力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让辖区内的市民真正能够安全出行,安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