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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跳楼案一审宣判 2死缓1无期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当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少女跳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当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少女跳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10月31日,原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龚丞站在被告席上。新华社记者 明星 摄

10月31日,龚丞、徐磊、王凯、韩晓东、林义(前排从左至右)站在被告席上。

10月31日,被告人林义被法警押解进审判庭。

10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少女跳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0月31日,凤凰县人民法院警戒线外,站满了关注此案的当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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