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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因强奸罪获刑4年 受害女子罗云表示高兴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宋山木强奸罪获刑4年 受害女子罗云高兴 信息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昨天下午3点,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在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宋山木强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云(
    信息时报:面对压力和困难,想过放弃么?

  罗云:“我中间很多次想过放弃,但很多人都在帮我,他们相信我说的是真的,郭建梅和李莹律师也一直在鼓励我。第一次去开庭的时候,当对方律师说我事后收了3000元钱,是出卖我自己的时候,我真的要崩溃了,如果不是她们在旁边,我坚持不下去。”

  信息时报:这件事情对你的家人影响大么?

  罗云:我父母的思想很传统,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妈妈来到深圳,她一下车,我就看到她一夜之间老了很多,脸色发黑,我非常非常的心疼,而也是看到突然变老的妈妈,更坚定了自己的决心,我一定要让宋山木付出代价,不能让他祸害别人了。 ”

  信息时报:你想对其他那些默默忍受的女孩子说些什么?

  罗云:“我想对他们说,因为我知道这种事情是什么滋味,如果她们不愿意再提起,我希望她们以后越来越好,但希望她们以后再碰到这样的事情不能一味的逃避,要想想逃避之后,后面的事情会不会更糟。我们女性仍然是弱者,如果自己都不站出来,难道指望别人能够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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