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4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3个检察集体和2名检察个人学习。
黑龙江省东宁县检察院党支部、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党支部、云南省昌宁县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福建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员李彬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敬艳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受到表彰的检察机关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为检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为检察机关赢得了荣誉,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检察人员树立了榜样。他们胸怀大局,坚定信念,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是永葆先进性的典型;他们践行根本宗旨,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表率;他们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忠于职守、公正执法的榜样;他们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是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模范。他们是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杰出代表,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检察机关的宝贵财富,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开展向检察机关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活动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模范践行“五个好”和“五带头”先进性要求,深入进行群众观点教育,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切实做到公正廉洁规范执法,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