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20岁的青年人朝气蓬勃,20岁的《检察日报》充满活力。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欢庆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座谈会7日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和宣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出席会议。
曹建明在讲话中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检察新闻宣传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他说,《检察日报》20年的发展壮大历程,是中国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日益进步的一个缩影。20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日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新闻宣传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曹建明强调,新闻舆论处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既是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更好地发挥检察新闻媒体在宣传党的主张、促进法治建设、服务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宣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二是要更加重视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要更加重视服务检察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检察新闻宣传的实效。四是要更加重视检察主流媒体的建设,着力增强新闻传播能力。五是要更加重视队伍建设,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
曹建明希望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关心支持《检察日报》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检察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和主渠道,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把《检察日报》办成在新闻界独树一帜、在法律界享有盛誉、在社会上广为认可的法治大报。他号召广大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者和检察日报社全体同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检察事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者,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座谈会上,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张本才介绍了报社20年的发展历程。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李存厚,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先后致辞;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臣,检察日报社驻福建记者站副站长张仁平分别发言,表达了对《检察日报》20岁生日的热烈祝贺和报社今后发展的良好祝愿。
中纪委、中宣部、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记协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以及中国纪检监察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人民法院报社、人民公安报社、长安杂志社、民主与法制社等新闻媒体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高检院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检察日报社老领导、退休老同志,曾在报社工作的有关人员,报社在职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
《检察日报》创刊于1991年7月4日,原名《中国检察报》,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名。1996年1月1日改为日报。20年来,报社开拓创新,日益壮大,已发展成为以报纸、杂志为主体,以网络和影视为两翼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治专业全媒体机构,品牌特色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读者和业界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