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70多名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729件
为了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规范执法,7月7日,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在中卫市召开了全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暨中卫市检察院第三期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自治区、五市检察院、人大、政协、政法委、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百余人参加会议。自2004年宁夏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选任人民监督员170多人,监督“三类案件”729 件。 会议就如何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和研讨,总结了历年工作经验,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一致认为,全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监督员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拓展工作思路,把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严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规范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强化业务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扎实做好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区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会上宣读了莫岩峰等13人为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并为13名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五市检察院交流了该项工作经验。自治区检察院总结回顾了200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情况,并就下一步开展工作提出了要求。 2004年9月以来,全区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先后选任人民监督员170多人,共监督“三类案件”729 件。经过6年的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监督程序逐步规范,监督效果充分显现,得到各级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在工作中参与热情高,监督意识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能够从案件中寻找、发现工作的失误和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秉公规范用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