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文,明确提出10项措施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设更加严格规范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 这10项措施主要围绕信息公开和招生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包括: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 ——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完善档案管理机制。 ——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招生考试管理。 ——提升招生考试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为伤残、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不畅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考生群体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策公告、救济帮扶等服务。 ——创新争议解决模式。鼓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积极吸纳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或人员参与相关争议解决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仲裁、答复考生合理申诉,有效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