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修订的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明天施行。条例新增“超限运输管理”条款,对超限上路车辆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据了解,新条例加大了对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力度,明确禁止九大类影响、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并确定了清晰的处罚标准。对违规设置棚屋、维修、洗车、摆摊设点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可以处以1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
新条例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超高、超重、超长、超宽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条例明确,任何冲闯站(卡)、拒绝缴费的车辆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