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7月中央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目光对准市政、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等行业,严查工程建设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犯罪。
专项治理工作为湖北正在着力构建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两圈一带”、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初,由湖北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该院反贪局、反渎局配合,深入湖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国土厅等单位进行走访调研。通过研究行业性作案规律、易发多发贪污贿赂犯罪环节,湖北省检察院编写了指导基层检察院发现线索、拓宽案源的“反贪贿手册”。
这本“反贪贿手册”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详细整理了湖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在相关领域的建设资金及分布情况等内容,并将近年来中央和湖北省政府在该省投资的500余个建设工程项目分类整理成册。同时,该手册结合办案实践和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显著特点和发案规律,还详细解剖了贪污贿赂易发多发的“八个”环节,即建设开发用地的获取环节、工程项目的审批规划环节、征地拆迁环节、招投标环节、工程施工环节、材料设备采购环节、项目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环节、工程质量验收环节。
“反贪贿手册”下发后,湖北省检察机关变“被动侦查”为“主动核查”,进一步拓宽了案源渠道。江陵县检察院按照手册指引,根据群众举报,认真解剖征地补偿环节带有共性的问题,通过调查发现郝穴镇某村主要干部贪污、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的重大犯罪事实。检察机关遂依法将挪用土地补偿款900万元的村支书、村财务主任决定逮捕,将伙同他人虚报修路工程款的村主任予以立案,有效改善了该县招商投资环境。
据统计,2009年至今,湖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4件852人,其中大要案622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1.8亿余元。
2010年12月27日,麻城市原市委书记邓新生因受贿罪获刑五年,并被处罚金6万元。邓新生是麻城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贪腐窝案中被查处的多名官员之一。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麻城市近年来大力发展房地产行业,房价比周边县市都要高,老百姓多有怨声,坊间传闻邓新生亲属包揽多个大型工程。检察机关敏锐地发现,房产开发中官商来往密切,并出现了低价拿地、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问题。于是,麻城市检察院组织专人开展系统分析、理性初查,积极寻找办案突破口。经过调查发现,1999年到2009年,邓新生在担任麻城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冈市委常委兼麻城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9万元。
经过两个月的缜密调查,一系列贪腐官员被查出:麻城市原副市长徐圣贤,市建设局原正、副局长夏桂松、熊文俭,市房产局原书记陶兴文等。当地有官员以“麻城官场‘地震’”来形容这次事件对麻城市的影响。结合案件办理,麻城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市有关部门开始对房产开发进行专项整治,房地产开发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据悉,2009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围绕公益事业民生工程,把发生在高校教育系统、国土规划系统、城市拆迁和农村土地管理领域的窝串案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湖北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丁杰受贿案、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方式方法更趋多样性与隐蔽性,犯罪手法、手段也不断地翻新花样。行贿的“黑手”紧拉着受贿的“脏手”,一起走在潜规则的“大道”上。
湖北省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不断提高办案技能,注重运用谋略攻坚,选准突破口,坚持“以证促供”的办案思路求突破。
2010年7月,检察机关在查办武汉鑫华夏土地技术咨询公司欧阳庆华行贿案件中,掌握了荆州市江陵县土地局原局长杜治顺涉嫌受贿的线索。杜治顺得知消息后,匆忙将欧阳庆华行贿的8万元赃款上缴,以图蒙混过关。为迅速打开突破口,办案人员全面细化土地平整项目的标段,从合同中标单位、施工单位中发现疑点。通过排查,检察官发现江陵县云城建筑公司先后多次中标土地平整项目。检察机关当即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友云纳入侦查视线。经市县两级院联合审讯,付友云交代了先后向杜治顺行贿4万元,以及杜治顺以其朋友借款为名向其借款100万元至今未还等问题。
检察机关由此一举突破了江陵县国土资源局系列窝案,共立案7件7人。
为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贿赂案件深入查处,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受贿案件与查办行贿案件并重,抓出行贿“黑手”,牵出受贿“脏手”。2009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行贿案件173件181人,其中大案1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