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热点新闻 >

吉林:召开公诉业务“四化”建设现场会

时间:2011-08-17 13:16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吉林省检察机关公诉系统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今天结束。会议在敦化市院召开,吉林省各市州分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公诉处长及省院公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敦化市检察院是201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之一,也是吉林省惟
  

       吉林省检察机关公诉系统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今天结束。会议在敦化市院召开,吉林省各市州分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公诉处长及省院公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敦化市检察院是201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之一,也是吉林省惟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敦化市检察院公诉大厅,各市州分院汇报了本地区公诉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敦化市检察院、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白山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介绍,省院分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指导。

  根据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吉林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对十二五期间全省检察工作的规划,吉林省公诉系统将以创建公诉工作标准化为契机,推动全省公诉业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业务品牌化、队伍精英化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制度转化,切实增强标准化建设的主要支撑;二是强化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的实际作用;三是突出抓好改进提升,进一步增强标准化建设长效作用;四是全面加强创新实践,打造具有公诉特色的标准化建设新格局;五是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公诉工作整体上水平。

  目前,全省各院都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均配备2-3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近三分之一的基层院专门组织班子成员、标准化办公室成员或中层干部到外省先进院及省内标准化建设试点院考察学习,拓展思路,提升水平。各院严格按照省院统一要求,围绕推进“四个体系”建设,从部门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制度转化,特别是体现公诉特点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体系比较完善。各地在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中,积极营造“重管理、上水平、保实效”的工作氛围,组织广大公诉干警认真学习管理知识,有序有效地推进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效果。在工作中,各院还涌现了一批能够把检察工作同现代管理理论进行有效结合的管理人才,保证和推动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借助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利契机,敢于创新,大胆尝试,不断深化案件管理和政务管理机制改革。以敦化、松原为代表的大案管模式,通过设立案管大厅,统一案件的受理、分配、流转、法律文书的制作和归档、案件质量的评估等;以九台和榆树为代表的“三个管理中心”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建立了案管中心、院务管理中心和控申接访中心;以宽城、朝阳为代表的案管中心模式,在以服务性和程序性工作为主要功能的基础上,侧重对案件实体的监管和考核,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部分基层院还利用自身人力资源的优势,或与软件公司合作,已经或正在研发具有一定功能的管理软件。功能涵盖队伍管理、绩效考核、赃证物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方面。敦化、前郭、靖宇、双阳、德惠等院都在这方面做了不同程度的尝试。

  目前,该省公诉系统已完成管理模式转型、办案方式转变,工作更加注重质量、效率,执法活动更加文明、规范,管理更具活力、合力,实现了公诉系统岗位责任明晰、工作规范有序、基础保障有力、社会形象良好的格局。全省93.5%的公诉案件已经实现网络化办案,正在形成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行为网上监督、执法效果网上考评的办案新机制,加强了对公诉执法办案的同步监督、动态评查和分析预警,进一步提高了对公诉工作的管理效能。

 

------分隔线----------------------------